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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15:58:34  浏览:976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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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建材局 等


建材行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1994年7月12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概预算人员的素质和概预算的编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材行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以下简称资格认证)的管理部门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监督和审查部门。该项工作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共同组成资格认证领导小组,下设资格认证技术委员会和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
第三条 资格认证技术委员会由长期从事建材工程概预算工作的专家组成(组成办法另定),负责资格认证的技术审核工作。
第四条 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建材局标准定额中心站,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与日常事务工作。各标准定额站按分工参加各项工作。
第五条 资格认证对象:
(一)从事建材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计划、工程承包、工程监理等工作的概预算编制、审查及工程投资控制等在职人员;
(二)离退休前从事概预算编、审工作,离退休后仍受聘于原单位从事概预算编审的人员。
第六条 资格认证专业设置:
(一)建筑工程及总、综合概算;
(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总、综合概算;
(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总、综合概算。
第七条 资格认证报名条件:
(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审工作者;
(二)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概预算工作1年以上者;
(三)具有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概预算工作2年以上者;
(四)其它具有从事工程概、预算工作5年以上经历者。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报名资格条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凡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取消其单位一年的报名资格。
第八条 资格认证实行培训考试制度。1994年将对一批长期从事建材工程概预算工作的技术骨干,根据一定条件,进行考核认证。从1995年起,均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书。
审核认证的条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材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10年以上者,根据本人的工作业绩和单位的推荐,由资格认证技术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证书。
第九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报名条件者,或符合第八条规定但未通过1994考核认证者,都应经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资格认证技术委员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证书。
第十条 建材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审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查。持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定额等有关规定,对所编制的概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项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 建材行业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是参加编、审概预算工作的资格证明,不是技术职称。持证人员编、审的概预算等文件中必须注明其资格证书编号,并加盖持证者印章,否则视为无效。编制和审核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各单位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
第十二条 持证人员应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所编的概预算文件质量,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资格证书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和转让他人。
第十三条 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实行年检制,年检办法另行制定。年检工作由建材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吊销资格证书。主管部门有权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建材局规划发展司负责解释。
此前有关此项工作的文件及通知内容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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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农牧渔业部印发《关于组织青年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农牧渔业部


共青团中央、农牧渔业部印发《关于组织青年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计划单列市农(牧、渔)业厅:

  现将《关于组织青年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办理。去年一月,农牧渔业部和共青团中央曾联合发文,部署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这个《意见》是去年联合文件的继续和发展。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科技事业不断进步。



关于组织青年科技示范户
应用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意见
  最近,农牧渔业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在农村加速推广十项农业新技术。这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保证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增长的重大的战略措施。为了迅速、广泛地将这些技术成果推广到基层,普及到广大农民中去,共青团中央和农牧渔业部决定,在全国农村组织十万青年科技示范户,开展推广新技术活动。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各级团委和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意义,认真组织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目前,我国农村有几百万青年科技示范户,这是农村改革后出现的新事物,也是改革后农村最基层可以依赖的富有影响力的一支技术普及队伍。在八亿农民中普及新技术,是一项艰巨的宏伟工程,必须有一大批人率先做起。农民是最看重实效的。发挥“邻里效应”,通过科技户引进、应用、示范、传递技术,是目前农村推广技术的一种好形式。各地要把这一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计划,作为深化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同配合,抓紧抓好。

  第二,活动的组织。为保证落实而又确有成效,基层的活动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每个县落实三十到五十户。由县、乡团委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县、乡农业部门负责技术传授和指导。全国的活动以团中央青农部为主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农牧渔业部科技司积极配合。

  第三,项目的选择。原则上以国家确定的项目为主,讲求先进性和实用性,重点推广增产潜力大,宜于分户经营,投资少、见效快的技术,如优良新品种、农作物高产模式栽培、地膜利用、优化配方施肥、优化配方饲养、水产品精养、鲜活商品保鲜等。具体到一个县,选择其中哪些单项,由县里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要视当地自然条件、技术水平、生产特点和扶持能力,突出抓好两、三项,不要面面俱到,流于平常。同时,可以也应该把本省本地区的推广项目列入示范推广内容。

  第四,加强具体扶持。对参加推广新技术活动的青年科技户,要在县一级建卡立档,确定农业科技人员、团干部或农业管理干部负责联系,并建立责任制。县、乡农业部门和团委的同志,要转变作风,深入农户,实行面对面的指导。要求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帮助青年解决学习、实验、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上级扶持和地方自筹的农业技术推广费、农业技术改进费和农业技术推广基金,应优先扶持青年科技示范户承担的项目。要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提高,从而激发积极性和责任心,实现经济效益和科技效益双丰收。

  第五,工作考评。整个活动周期为两年,今年主要是落实到户,引进应用,取得经验,明年突出抓以户带村、示范推广。各地要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促,防止一般号召,防止抓两头丢中间。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推动工作。团中央和农牧渔业部将不定期汇总情况,通报各地。明年底,团中央和农牧渔业部将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县和推广新技术贡献大的青年科技示范户进行表彰。 希望各地接到文件后抓紧研究部署,落实情况,包括户数、项目、经费、扶持措施、活动方法等,以省、区、市为单位汇总,七月底报团中央青农部和农牧渔业部科技司各一份。

  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炭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炭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1999-12-8

国家煤炭工业局 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炭买卖

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煤行管字[1999]第257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和煤炭买卖合同当事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煤炭买卖活动的特点和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对原《煤炭买卖(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80109)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煤炭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9)。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炭买卖合同》(GF19990109)(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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